2020年7月5日,界首市聚屹包裝材料有限公司根據《界首市聚屹包裝材料有限公司年產2萬噸改性再生塑料顆粒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并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指南、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和審批部門審批決定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提出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界首市聚屹包裝材料有限公司年產2萬噸改性再生塑料顆粒項目位于安徽阜陽界首高新區北城科技園。項目周邊100米范圍內無居住區等環境敏感點。
本項目位于界首市聚屹包裝材料有限公司現有廠區內,生產車間建筑面積2680m
2,設置6臺造粒線,依托現有輔助工程、公用工程、道路、給排水、變配電、綠化等。形成年產PP、PE、ABS塑料顆粒20000噸的生產能力。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2018年10月24日,界首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改備案〔2018〕329號“關于界首市聚屹包裝材料有限公司年產2萬噸改性再生塑料顆粒項目備案表”對該項目予以立項。
2018年11月,寧夏智誠安環技術咨詢有限公司編制了《界首市聚屹包裝材料有限公司年產2萬噸改性再生塑料顆粒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
2019年1月4日,界首市環境保護局界環行審〔2019〕8號“關于《界首市聚屹包裝材料有限公司年產2萬噸改性再生塑料顆粒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審批意見”對該項目環評文件予以批復。
2019年5月,寧夏智誠安環技術咨詢有限公司編制了《界首市聚屹包裝材料有限公司年產2萬噸改性再生塑料顆粒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
2019年6月10日,阜陽市界首市生態環境保護分局〔2019〕114號“關于《界首市聚屹包裝材料有限公司年產2萬噸改性再生塑料顆粒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審批意見”對該項目予以批復。
本項目于2019年1月開工建設,于2019年11月年產20000噸塑料顆粒建設竣工,并完成調試工作。
項目于2019年11月29日獲得排污許可證(證書編號:91341282MA2MRQN13K001U),項目從立項至調試過程中無環境投訴、違法或處罰記錄等。
(三)投資情況
項目總投資為800萬元,環保投資為74萬元,占總投資的3.0%。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范圍為年產2萬噸改性再生塑料顆粒項目及其配套的各項環境保護設施和環境保護措施。
二、工程變動情況
環評內容及規模 |
實際情況 |
PP、PE、ABS生產線每臺擠出機設置上抽式集氣裝置一套(單套收集風量2500m3/h,總風量12500m3/h),收集后的廢氣經水噴淋+除霧器+UV光解凈化裝置+活性炭吸附裝置凈化處理,尾氣經15米高排氣筒排放
PVC生產線擠出機設置上抽式集氣裝置一套(單套收集風量2500m3/h),收集后的廢氣經堿液噴淋+除霧器+UV光解凈化裝置+活性炭吸附裝置凈化處理,尾氣經15米高排氣筒排放 |
PP、PE、ABS生產線每臺擠出機設置上抽式集氣裝置一套,1、2號造粒生產線經油煙凈化器+水噴淋+低溫等離子+光氧催化+活性炭處理后經1號15米高排氣筒排放,3、4造粒生產線產生的廢氣收集后經水噴淋+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裝置凈化處理,尾氣經15米高排氣筒排放,5、6造粒生產線產生的廢氣收集后經水噴淋+活性炭棉+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裝置凈化處理,尾氣經15米高排氣筒排放。未建設PVC生產線,無需上堿液噴淋設施 |
20t/d地埋式污水處理設施一套,AO處理工藝 |
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用于綠化不外排 |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項目廢水主要為冷卻水和生活污水。
項目擠出冷卻水,冷卻后循環再利用。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
(二)廢氣
本項目產生的廢氣主要是造粒過程中產生的有機廢氣。
PP、PE、ABS生產線每臺擠出機設置上抽式集氣裝置一套,1、2號造粒生產線經水噴淋+低溫等離子+光氧催化+活性炭處理后經1號15米高排氣筒排放,3、4造粒生產線產生的廢氣收集后經水噴淋+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裝置凈化處理,尾氣經15米高排氣筒排放,5、6造粒生產線產生的廢氣收集后經水噴淋+活性炭棉+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裝置凈化處理,尾氣經15米高排氣筒排放。
(三)噪聲
項目主要噪聲設備為破碎機、切粒機、風機等,源強為75–85dB(A)。
采用廠房隔聲,合理布局;選用低噪聲設備,安裝減震基座;距離衰減等措施降低噪聲。
(四)固體廢物
本項目固廢主要為生產過程中產生的不合格產品、邊角料、廢機油、廢燈管、廢活性炭及生活垃圾等。
生產固廢回用于生產,廢機油、廢燈管及廢活性炭由企業集中收集后委托安徽浩悅環境科技有限責任公司進行處置,生活固廢交由環衛部門清運。
(五)其他環境保護設施
項目廠區道路硬化,化糞池、固廢暫存場所、事故水池等已做好防滲;事故池有效容積100m
3。廢氣排放口規范。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一)環保設施處理效率
廢氣處理設施有機廢氣非甲烷總烴處理效率為90.4%-91.2%。
(二)污染物排放情況
1.廢氣
有組織排放:非甲烷總烴排放濃度連續兩天監測結果均滿足《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表5中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要求。
無組織排放:非甲烷總烴連續兩天監測結果均滿足《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無9中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要求。
2.廠界噪聲
廠界噪聲晝夜間連續兩天監測結果均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2類標準要求。
3.污染物排放總量
有組織非甲烷總烴排放量0.237t/a。
五、驗收結論
驗收工作組經現場檢查,審閱有關資料,經認真討論認為:界首市聚屹包裝材料有限公司年產2萬噸改性再生塑料顆粒項目環評審批手續齊全,主要污染防治設施已建成,并實現達標排放,滿足《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要求,具備竣工環保驗收條件,竣工環保驗收合格。
六、后續要求
1.加強對污染治理設施的維護和管理,確保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
2.按照《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及其2017年修改單要求,做好危險廢物的暫存、處理處置工作。
3.建立健全環境保護機構和環境管理制度,提高職工的環境保護意識。